二、投標條件 1、本次招標要求潛在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為所投產品的生產廠家或其產品代理商。代理商投標還需提供電線電纜生產廠家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授權書中需體現所投品牌名稱,同一品牌只能有一家投標人參與投標; 2、具有電線電纜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CCC認證)和電線電纜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3、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19年至2021年)財務狀況表(加蓋公章) ,企業成立年限不足3年的,則提供從企業成立至今的財務狀況表; 4、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0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6日止(3年),承擔過單項合同額250萬元及以上的電線電纜的生產廠家供貨業績或代理商供貨業績(類似業績:提供合同及業主出具的供貨完成證明,以供貨完成時間為準); 注:①業績需證明電線電纜采購部分合同金額為250萬元及以上; ②生產廠家需提供廠家自身業績,代理商需提供代理商自身業績,業績品牌與所投品牌一致; ③合同需為與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所簽合同,生產廠家與代理商簽訂的供貨合同不予認可; ④合同中無法體現品牌的,可出具業主證明。 5、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招標人應對屬于限制參與工程建設項目投標活動失信被執行人依法依規予以限制; 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